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票據法
Code of Bills and Notes 
開課學期
101-2 
授課對象
法學組  
授課教師
邵慶平 
課號
LAW3307 
課程識別碼
A01 38200 
班次
02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四1,2(8:10~10:00) 
上課地點
法2101 
備註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且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
總人數上限:10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12cbn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本課程尚未建立核心能力關連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作為支付工具的一種,票據在商事交易上具有一定的地位,也因此成為傳統商事法中重要的一支。雖然隨著各式新型支付工具的發展,票據在商事實務上的地位受到相當的影響,然而鑑於支付工具的法制設計具有相類似的特性,票據法的學習,除了讓我們瞭解此一法規的理論與實務外,同時也可以讓我們承先啟後,對於其他支付工具有更進一步的認識。 

課程目標
1.了解有價證券的意義與功能。
2.熟悉票據法法條的規定與解釋。
3.從票據法規定思考其他支付工具的法制規範。
 
課程要求
在學習評量上,本課程除了有期末考外(本課程不進行期中考),亦將同學的上課表現納入重要考量。因此,任課老師期待同學經常出席,並參與課程進行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每週三 10:10~12:10 
指定閱讀
曾世雄、曾陳明汝、曾宛如,票據法論,元照,2005年9月。
 
參考書目
王文宇、林育廷,票據法與支付工具規範,元照。
施文森,票據法論-兼析聯合國國際票據公約,三民。
王志誠,票據法,元照。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上課出席 
10% 
 
2. 
上課參與 
25% 
 
3. 
期末考 
65% 
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2/21  課程導論 
第2週
2/28  放假 
第3週
3/7  有價證券與票據概說  
第4週
3/14  票據關係與非票據關係  
第5週
3/21  付款人的權利義務與風險分擔 
第6週
3/28  平行線支票、保付支票及其他  
第7週
4/4  放假 
第8週
4/11  背書 
第9週
4/18  其他票據行為(承兌、參加承兌、保證) 
第10週
4/25  到期日、付款、追索權與其他 
第11週
5/2  本票;總結比較
空白授權票據與票據代理 
第12週
5/9  善意取得與對價抗辯 
第13週
5/16  票據偽造、變造、塗銷、毀損;利益償還請求權
指示證券與無記名證券 
第14週
5/23  信用卡 
第15週
5/30  與帳戶連結支付工具 
第16週
6/6  電子票證-儲值卡 
第17週
6/13  第三方支付